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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本土“6+4”!这里人员车辆“里不出、外不进”丨又两地紧急通告
今天(12月24日 星期四)限行车牌尾号
辽宁新增6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2月23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02例(含境外输入66例),治愈出院287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3例。目前,尚有23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2号
新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新区指挥部决定,进一步对金州主城区五个街道从严管控。指令如下:
一、封闭区域
金州主城区先进、光中、站前、友谊、拥政五个街道。
二、封闭原则
(一)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五个街道与五个街道外相邻街道的隔离必须坚决做到人员和车辆“里不出、外不进”,严格封闭管控。
(二)严格管控,措施到位。五个街道辖区内的社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辖区居民必须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居家隔离,每户发放一个出入证,每日出入一次。
(三)阻断源头,分类管控。小区出现1例疫情时,所在楼宇居民居家隔离,所在楼宇封闭;出现2例以上疫情时,所在小区居民居家隔离,以楼宇为单位,小区全部封闭。
三、关于生产生活秩序
(一)工业企业,工人进厂只进不出。本工厂能够解决职工住宿条件的,可正常生产;如没有条件提供住宿的,一律停工。
(二)封闭社区内,如无疫情病例或感染者,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社区居民数量合理确定生活用品供给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每2000人设置一个供给点)。
(三)封闭社区内,如有病例或感染者,由街道按照《封闭小区内购物场所管理规定》组织社区人员或志愿者配送生活用品,同时按防疫规定做好相应消杀、防护措施。
(四)大型商超在防控措施充分保障情况下,可以继续营业,餐饮场所一律关闭。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水、电、气、暖、加油站、环卫、消杀、急诊医疗等公共保障工作。
新区“12.15”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依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相应落实工作。
大连金普新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2020年12月22日
辽宁紧急通知!这些活动一律取消!
12月23日,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公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来看梳理:
大型活动
全省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报同级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
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购物消费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
餐饮住宿
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
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
加强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清洗消毒间等做紫外线消毒处理。
交通运输
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
文旅活动
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中、高风险地区,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营业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
医疗机构防控
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校园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个人防护
省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继发布紧急通告,内容主要涉及关闭部分区域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暂停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销售等,相关事项,详细通告如下: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为全面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澜沧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关闭雪林乡、糯福乡境内所有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场所。
各经营单位业主应当自觉遵守通告要求,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暂停营业。雪林乡、糯福乡要加强管控,减少疫情传播途径,凡擅自开业造成病毒传播的,将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21日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销售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已成为疫情风险点和物防关键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人物同检”的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守住守牢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普疫指〔2020〕48号)要求,经澜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销售,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农贸市场、冷库、海鲜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二、本通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澜沧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经营户业主要及时下架、停售、封存、召回。
三、发文之日起,市场监管、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0879-722124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9-8878899
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期限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研究决定。
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21日
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云南省孟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随着孟连县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的变化,全县面临的边境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经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开放全县辖区内KTV、电影院、娱乐洗浴场所、酒吧、餐吧、网吧、游乐场(室)、健身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展览(示)馆、体育馆(场、中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景点景区、宗教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全县各酒店、宾馆、饭店(含民宿、客栈、旅社)暂停举办商务、宴会、庆祝等活动,停止广场舞健身、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及其他规模性群体活动,社会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培训。
三、对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广场、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全面做好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商场、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应进一步加强通风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管理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兼)营店、超市、餐饮等经营场所,立即下架、停售、封存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制品、水产品),暂停采购、经营、销售、制作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一律暂停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
五、各乡(镇)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少出门、不聚会、不走亲访友,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白事简办、喜事缓办。
六、在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检查站(点)入口处设立“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标识牌,指定专人(健康码管理员)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亮码、绿码通行”要求,经劝导拒不服从的,可拨打110报警或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一律依法严厉处置;关停一切不开展扫码通行的经营场所,对不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并造成严重结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暂停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销售的通告
孟连全县各冷链食品经营者:
根据《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普疫指〔2020〕48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孟连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20日起,各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兼营店、超市、餐饮等经营主体一律暂停采购、经营、销售、制作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一律暂停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暂停流通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品种和范围,包括畜禽肉及制品、水产品。
二、县疾控中心继续开展各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兼营店、超市、餐饮等经营场所冷链食品(畜禽肉及制品、水产品)核酸检测工作,各经营户要严格执行冷链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及过程管理相关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冷链购销记录和进货查验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各经营业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及时下架、停售、封存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继续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检测、消毒等防控工作。
四、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海关、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走私冷链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封堵走私冷链食品,切断冷链食品走私通道,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食品依法予以销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对故意隐瞒或拒不配合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时间由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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